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梦抬头,慢慢享受,这才是完美的吃炒面顺序。下一口才顾上镜头,她对着镜头竖起大拇指,嘴唇油光闪闪。

  连最后两厘米的小段也不放过,吃得干干净净,只留少许的醋,上面飘着些许红点子和黄点子的油花。

  空盘子推开,饭碗移过来,雪菜炒猪肝接棒,不让嘴里有一秒的空闲。咸酸的雪菜猪肝会自己找饭,大口的白米饭在雪菜映衬下格外香糯。猪肝无论什么做法她都爱,内脏的香就在它的难以言说处。

  猪肝在弹牙与沙质的口感之间,沙质让猪肝嚼起来更有实体感,而且她固执的认为正是这种实体的绵密感让猪肝嚼起来更香。

  雪菜炒猪肝拌上一半的饭,右半边留给红烧肉和豆干,换勺子吃,蒯上大大一勺雪菜猪肝盖饭给粉丝们看看,勺子一转,进了她的嘴巴里,勺子蒯一勺干净的白米饭,夹一块红烧肉放上面,伸过去给粉丝们看看,勺子一转又进了她嘴巴里。

  “我替你们吃了。”

  “真香啊!”脸上的幸福溢出屏幕。

  她不知道的是,店里此刻正有一个小小博主在跟她竞争。

  店里忙完,文雯找妈妈要手机,她点开来一看,一万二的点赞!

  惊的一下子失去了语言组织能力,蹦蹦跳跳去找超超,超超被她拍的背疼,接过手机躲开到一边,他也瞪大了原本就不太宽的眼睛,拿去给爸妈看。

  手机在人人手里传了一遍,而每个人又看了不止一遍,龙凤胎给菜取名字那里实在太好笑了,看一遍笑一遍。钱一花说:“他们俩在老家就这样,吃饭的时候说个不停,也不知道怎么有那么多话说。”

  王琴开玩笑:“估计在妈妈肚子里就开始交流了。”

  文雯每次退出再点进去,浏览量评论数,以及粉丝数都在上升。 “又涨了五个……又涨了十个……”很奇妙的心情。

  “喜欢就继续拍。”朱春华鼓励女儿。

  “老爸你不是不让我们待在店里帮忙嘛?”文雯趁机说上去。

  “不让你来帮忙又不是不让你来吃饭。一帮一整天就过去了。”朱春华虽然觉得学习重要,但休息娱乐或者有些小爱好也很重要,不能片刻头也不抬。

  文雯蹦跳着,“那我每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来,老姐你提醒我,我得吃在大家前面,还有超超,你和我一起拍。”她往下翻评论区分析原因,因为好几条说喜欢听她和超超斗嘴,尽管她自己只觉得是正常聊天语气而已。

  手机就在手上待了半小时,又被老妈收走了。她用电子手表偷偷看了好几次,反复退出再点开,眼睛都酸了。

  朱文超的电子手表闪了下,他刚刚问小周哥一道题来着,先是一张解题流程照片,另外小周哥说他这学期家教结束了,回家前想来这里吃饭,正好把自己高中的学习笔记给他送过来。这才是能令朱文超蹦跳起来的事。

  他整个下午都在期待,华师大的学生来指导自家孩子,朱春华和两个孩子一样兴奋,该怎么感谢人家?朱春华要去买水果,刘敏秀说孩子不一定会接,朱莉去买了个三层的保温盒,一个保温杯。

  好久不见周振了,人一直瘦的跟竹竿似的,倒白了许多。

  还没到晚上营业时间,但除了两个炒菜其他都好了,刘敏秀给他每个碟子里都盛的满满的,红烧肉,尖椒牛柳,白斩鸡,干煸鱼块,导致后面周振都不敢报别的了。刘敏秀一定要给他的餐盘添满,“小振,猪肝吃吗?”

  周振犹豫,他都吃的,不挑食,但说了阿姨肯定要给他盛了。就在他犹豫的一两秒间,刘敏秀就给他盛上了,还有青椒肉丝,地三鲜,卤鸭腿的碟子里叠了鸭胗鸭掌和豆干,“炒面要哪个?还是两个都来点?”

  周振放弃抵抗,“……要青菜肉丝的。”

  不出意料,盘子里青菜肉丝炒面多的要溢到餐盘上了。朱文超和朱文雯都收到了妈妈满满的爱。周振端着餐盘去结账区,没人在那儿不说,刘敏秀从展菜台内喊:“小振和他们俩一起去吃,付啥钱啊,你一节家教课都不只钱了,文超说他不懂都问你,阿姨心里都过意不去。”

  “小振快去吃,叔叔可不收你钱。以后带女朋友来吃,吃到结婚生小孩,带小孩来吃,叔叔都包了。”朱春华端着银耳羹笑着从旁边走过,“真的,开学后看他们时间排不排得过来,叔叔还想请你做他们的家教。”

  “好啊好啊。”龙凤胎再乐意不过。

  不认识的人来当他们家教,他们还嫌老师占用他们休息时间呢,但小周哥可以接受,是好朋友。他们放好餐盘一个要过来接周振手里的餐盘,一个要拉他去夹小酥肉。

  “小周哥,饺子三鲜馅的,你喜欢蘸醋还是蘸酱油?我给你都拿着吧,蘸料不嫌多,小酥肉也来点,炸薯条要多多的。”薯条一人一碟,文雯的餐盘装不下了,“小周哥你帮我盛碗银耳羹,超超你要喝什么?”

  周振也不客气了,在文超抱了要喝玉米浓汤后,他给自己也盛了碗玉米浓汤。

  第100章

  自从工地上离开后, 周振再没吃过这些菜了,他的学校离这儿远,平时学习与兼职几乎占据了他所有时间。

  一来一回起码四小时,多做些题或者多安排两小时的课,对他来说才是最实用的。农村孩子真不会为了吃的特地跑这么远,会有很深的负罪感。

  老爸正辛辛苦苦在工地上扛水泥,爷爷奶奶背着一箩筐红薯到老远的镇上去卖,每每想到这些,不需要太大意志,馋虫自然就回去了。吃什么真不是要紧事,吃饱就行。

  红烧肉的味道,一口就把他勾回了工地上炎热的夏天,时间过的好快,现在已是隆冬腊月, 大学都读完一学期了。入口肥而不腻, 表皮软糯, 瘦肉也丝丝入味, 永远是他人生中吃到最好吃的红烧肉。好想爷爷奶奶和爸爸也尝一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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